对市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三次会议

457号建议批评和意见的答复

 

刘天茹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优先安排建设轨道交通13号线二期工程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对本建议的办理概述

我市轨道交通1、2、3、12号线已投入运营多年,为市民出行及经济社会的发展做出了一定的贡献。在建的轨道交通13号线一期工程也即将投入试运行,可实现普兰店区、金州区、开发区与市内主城区东部大连火车站以北区域沿线的交通出行,但无法实现轨道交通与火车大连北站、机场直接连通。为进一步实现1、2、12号线与3号线连通,提升轨道交通的作用,代表建议优先安排建设大连轨道交通第二轮建设规划中已列入的13号线二期工程。

二、对所提建议的逐条答复

(一)关于“优先安排建设大连轨道交通第二轮建设规划中已列入的13号线二期工程”

地铁13号线二期工程是国家发展委批复的我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二期建设规划(2015-2020)中的线路。今年以来,在市发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局、金普新区、甘井子区等支持下,地铁集团对该线路的线站位方案进行优化,目前已经基本稳定,正在进行选址论证工作,拟于近期上报市三委会审议。待市三委会审议通过该线路方案后,地铁集团进一步加快《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等相关前期工作,力争2021年完成工程建设前期手续,具备开工条件,并根据建设资金落实情况适时开工建设。

(二)关于“在没有完成项目审批的情况下,以试验段的形式先期开工建设火车大连北站与后盐区间的3公里左右土建工程”

根据建设工程项目审批流程,项目未获得《工程可行性研究报》、规划、用地等手续和建设资金计划,无法开展施工招标等工作,因此试验段无法开展。地铁集团将加快推进13号线二期工程的相关工作,力争尽早全面开工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