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铁乘客导向信息系统设计规范》

编制说明


一、工作简况

(一)任务来源

2020年4月大连市交通局在大连市2020年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立项计划中,提出了《地铁乘客导向信息系统设计规范》的制定计划。根据大连市标准化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下达2020年大连市地方标准立项计划的通知》(大标联办〔2020〕1号),批准《地铁乘客导向信息系统设计规范》的制定,标准立项编号“2020016”。

(二)参与单位

本标准由大连市交通局提出。

本标准主编单位:大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本标准参编单位:大连博大盛世发展有限公司、大连地铁运营有限公司、大连地铁建设有限公司、大连轨道交通设计院有限公司、上海鸣啸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车大连机车车辆有限公司

(三)主要工作过程

第一阶段20206月,项目组在接受工作任务后,成立地方标准编制委员会,召开第一次会议。会议制定工作进度计划,计划初期先作为科研课题进行研究,制定了课题组的任务分工。在充分听取了各方面专家意见的基础上,综合应用文献综述、现场调查、专家咨询、实地评估等方法,初步提出地铁乘客导向信息系统设计规范的要求,并采用示例分析、专家咨询等定性研究方法对要求进行了进一步优化,参照国内外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文件,确定了标准的适用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明确了编制大纲方向。

第二阶段:20207月,编委会召开第二次编委会。本次会议在全面文献综述的基础上,制定了导向信息系统设计总体要求,并邀请大连市标准化院、大连轨道交通设计院有限公司、大连博大盛世发展有限公司,上海鸣啸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车大连机车车辆有限公司等不同专业领域专家(包括视觉传达、地铁设计、地铁运营管理)组织召开了论证评审会,对标准编制的框架章节主要内容进行了初步评审。

第三阶段:20209-12月,编委会结合评审专家的意见,通过对本市运营车站导向标识系统进行评估,为地方标准的制定提供了第一手的资料。对评估结果进行分析汇总,在补充、优化既有导向标识系统设计标准的基础上,结合文献综述的结果形成《地铁乘客导向信息系统设计规范》(工作组讨论稿)。之后采用了专家访谈和专家咨询的方法,对《地铁乘客导向信息系统设计规范》(工作组讨论稿)进行逐条推敲,逐步完善。

第五阶段:20211-4月,为补充、优化标准内容和完善标准的适用性,编制组征求了中国铁路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城建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不同领域的专家意见,对标准内容进一步完善,形成了《地铁乘客导向信息系统设计规范》(征求意见稿)。

(四)主要起草人及其所作工作

姓名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

任务分工

张军

总经理/教高

大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总负责人

李子华

常务副总经理

教高

大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技术审定

卢振勇

副总经理/高工

大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技术审定

马劲航

总经理助理/副总工程师

大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技术负责人

钟国

总工办主任/教高

大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技术审核

丛军

运营管理部部长/高工

大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技术审核

王立彬

总工办主管/高工

大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编写

王婕妤

总经理/高工

大连博大盛世发展有限公司

编写

吴兴振

生产经理/高工

大连博大盛世发展有限公司

编写

二、标准编写的原则和主要内容

(一)编制原则

结合专家的咨询建议,编制委员会制定了以下编制原则:

1.“以科学性、前瞻性为主要目标,兼顾可操作性和实际现状”的原则。

2.以国内法规、标准和科研论文为基础,梳理地铁导向信息系统的功能需求和设置原则。

3.通过对相关专家、从业人员的咨询访谈,重点评估地铁1、2号线既有导向系统的应用效果,并借鉴现行地铁设计标准,达到全面兼顾可操作性,降低标准的执行风险的原则。

(二)主要内容及说明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大连地铁乘客导向信息系统设计的总则和基本要求、专用信息元素、形式和内容、设置要求、电子导向系统和乘客移动信息服务系统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大连市域内地铁车站及车厢等公共设施和场所的乘客导向信息系统设计。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规程涉及到的相关国家和地方现行标准、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本章给出了与本标准直接相关的 10 条术语定义。

4 目标、原则和要求

本章内容主要从宏观上对地铁乘客导向信息系统的功能、技术和设置要求进行了规定。重点强调乘客导向信息系统的设计应以满足乘客需求为目标,做到以人为本到、科学合理、因地制宜、美观适用、面向发展,满足运营服务的需要,并与城市整体风格和人文环境相协调。

5 专用信息元素

对大连地铁专用信息元素,如徽标图形符号、徽标专用色、出入口编号规则、线路及车站编码规则、站台门编码规则、楼层编码规则等进行了详细要求。

6 形式和内容

6.1 一般规定

对乘客导向信息系统的信息内容进行归类、分级及重要程度排序、图形比例要求、组合要求等提出了一般型规定。

6.2 版面设计要求

对图形符号、文字、图形文字组合、排版方式等进行了具体规定。

6.3 方向标识

对方向标识中的站外路引标识、进站方向标识、出站方向标识、列车运行方向标识、换乘方向标识、方向辅助标识等的具体样式和设置作出了具体规定。

6.4 位置标识

对设施位置标识、出入口位置标识、出口位置标识、站台站名标识等的具体样式和设置作出了具体规定。

6.5 安全标识

对禁止标识、警告标识、疏散标识等的具体样式和设置作出了具体规定。

6.6 综合信息标识

对运营时刻表、票价表、车站建筑层级图、出口指南、线网图、列车运行线路示意图、安全疏散示意图、电梯提示标识、站厅综合咨询图、站外综合咨询图等的具体样式和设置作出了具体规定。

6.7 无障碍标识

对无障碍设施方向标识、无障碍设施标识、视觉障碍者标识等的具体样式和设置作出了具体规定。

6.8 车厢信息标识

对车厢线路图、爱心表示、车厢安全标识、车身标识等的具体样式和设置作出了具体规定。

6.9 接口设计

对动照专业、装修专业、PIS系统、屏蔽门、消防疏散系统、广告系统等的具体样式和设置作出了具体规定。

7 设置要求

7.1 一般要求

对导向标识系统的位置、设置要求等作出了一般性规定。

7.2 标识牌体发光要求

对发光标识牌体的光源、照度、功率等作出了具体要求。

7.3 材料及工艺要求

明确了乘客导向信息系统的材料应选用符合国家环保标准的安全、环保、经济、耐候、易维护材料,并对材料的具体参数等作出了规定。

8 电子导向信息系统

8.1一般规定

对电子导向信息系统的功能、型式及设置位置等作出了具体规定。

8.2 系统功能

对电子导向信息系统的组成、功能、终端等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

8.3 系统接口

明确电子导向系统宜由乘客信息系统(PIS)统一提供信号ATS、综合监控、时钟等接口信息。

9 乘客移动信息服务系统

对乘客移动信息服务系统的组成、终端要求、提供信息等作出了具体规定。

三、相关技术和经济影响论证、预期的社会经济效益

随着中国城市化的快速推进,许多城市出现了资源紧张、交通拥堵等“大城市病”。根据习总书记关于城市轨道交通发展的重要批示精神,大力发展城市轨道交通势在必行。

城市轨道交通在引领和优化城市布局、满足人民群众交通出行、缓解城市交通拥堵、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已成为改善城市居民生活品质、连接城市生产和消费、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的重要载体,也是增强城市承载能力、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是治理交通拥堵“大城市病”的重要支撑。

城市轨道交通因其运量大、速度快、能耗低、可靠性强、舒适性高和占地面积少的特点,成为解决大城市病的有效途径。对于城市综合交通网络而言,城市轨道交通是干线元素,城市轨道交通车站(尤其是换乘枢纽车站)是网络节点。设计合理的导向标识系统能够实现乘客人流快速、有序、通畅的疏散与移动,对城市综合交通网络的高效、顺畅运转起决定性作用。

本项目是对“导向标识系统”的设计、制作、材质、版面信息、设置位置进行规范化要求,起到提高客运服务水平和规范后续线路建设的作用。

同时本项目在无障碍设计和视觉障碍者标识方面进行了专门设计,体现了对乘客的尊重与关怀,间接推动了大连的文明城市建设。

国内相关类似的导向标识系统研究框架只局限在传统导向标识系统的形式和设置方面,终究摆脱不了乘客被动接受信息的特点。

本标准结合智慧城市建设要求,和近年来5G技术的发展,结合传统导向标识,在电子导向系统和移动信息导向系统应用方面,进行了探索。将为乘客提供信息服务拓展至手机客户端,可以实时提供车厢拥挤度、周边商铺信息、娱乐信息和公益广告等。突破了传统导向标识系统在形式和内容方面的局限性。

四、与现行法律、法规的关系

本标准为推荐性地方标准,符合我国相关现行标准化法律、法规、规范的规定。

标准内容中涉及其他标准和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内容条款均按照相应标准要求严格执行。

五、重大意见分歧的处理结果和依据

无。

六、贯彻标准的措施或建议

标准颁布后,应对大连地铁乘客导向信息系统的既有相关设计要求、规定和标准进行梳理;组织相关地铁建设、设计、施工、运营等各单位进行贯标培训,确保相关单位理解和执行新标准。

七、其他应予以说明的事项

无。

 

 

 

《地铁乘客导向信息系统设计规范》编制委员会

2021年7月13日